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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马厩男孩

责任低语:“你必须。”

年轻回答:“我可以。”

──出自爱默生文集

第一章

下曼哈顿,暑热窒人的七月。

年老的街头小贩首先注意到他,因为男孩伫立在衣冠楚楚的股票经纪人和银行家之中显得格格不入。剪得参差不齐的黑色短发自破旧的帽檐下露出,补丁衬衫的领口敞开,包覆着窄瘦的肩膀,他穿著骯脏油腻的吊带裤及过大的靴子,胳肢窝下挟着个长形包裹。

卖馅饼的小贩看着男孩昂首穿过群众,彷佛他们是待征服的敌人。“嗨,小子,过来这里,我请你吃馅饼,非常好吃噢!”

男孩猛抬起头,垂涎地望着小贩的妻子每天早上做的美味馅饼,彷佛在心里数着铜板。

“不用客气,我请你,”老人稍稍拿高苹果派。“算是老头子招待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新来者。”

男孩挑衅地以拇指拨着裤带,缓步走向小贩。“你为什么认定我是新来者?”

男孩一开口就是浓浓的南方口音。老人忍不住笑了。“就说是我想象力丰富吧!”

男孩耸耸肩,踢着脚下的石头。“多少钱?”

“我不是说要请你吗?”

男孩想了一下后,点点头,伸出手。“谢谢你。”

他接受苹果派。这时两名穿著长西装、戴着高帽子的男人也过来买饼。男孩轻蔑地打量着他们的金怀表和擦得光可鉴人的黑靴子。“天杀的笨北佬。”他低声喃喃道。

正在交谈的两名男子并没有听到,但等他们离开后,老人皱起眉头。“看来你并不喜欢我们的城市。战争结束才三个月,我们的总统刚刚去世,大家的心情还很激昂。”

男孩坐在人行道的边缘,咬着苹果派。“我对林肯先生没有什么好感,我认为他太过天真。”

“天真?那是什么意思?”

“像孩子般愚蠢。”

“像你这样的男孩怎么会学到这种字眼?”

男孩以手遮着刺目的午后阳光。“我喜欢读书,由爱默生的‘论文集’学来的。我崇拜他──当然,我刚开始读他的书时,不知道他是个北佬,等我发现后气坏了,但也已来不及;我早就成为他的信徒了。”

“这位爱默生究竟说了些什么特别的东西?”

男孩舔掉黏在舌尖上的苹果派碎屑。“他谈到人格和独立自主。我认为独立自主是个人最重要的特质,你认为呢?”

“我认为信奉上帝是最重要的。”

“我已经不再那么相信,过去几年看太多了──看着北佬屠杀我们的牲口、烧毁谷仓、射杀我的狗‘富吉’。方太太在同一天失去了她的丈夫和儿子,我觉得自己已历尽沧桑。”

小贩仔细审视着男孩细致、心形的面容和小巧上挺的鼻梁。“你多大了──十一岁?十二岁?”

深紫罗兰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戒意。“够老了。”

“你的双亲呢?”

“我妈在生我时去世了,爸在三个月前战死于西罗。”

“你呢?你为什么来到纽约?”

男孩吃完苹果派,挟着长包裹站起来。“我是为了保护属于我的东西。谢谢你的饼,老先生,很高兴认识你,”他走出几步,略一迟疑。“还有……我不是男孩。我的名字是凯琳。”

凯琳依照在码头向一位夫人问到的路,越过华盛顿广场,有些后悔向老人透露她的名字。志在杀人者不会到处宣扬自己的名字──但这不是杀人,而是伸张正义。然而如果她被逮到了,北佬的法庭可不会这么想。只要一得手,她就会离开纽约这个该死的城市远远的,免得让人联想到南卡罗莱纳的日升庄园的韦凯琳小姐竟然是凶手。

她挟紧腋窝下的长形包裹,里面装着她父亲的六发手枪、回查理斯敦的火车票、爱默生的散文集、一套换洗的衣服和少许的钱。她希望自己能够在今天就办好事回家。但她需要时间观察那名禽兽,熟悉环境。杀死他只能算成功了一半,更重要的是可以安然脱身。

直至现在,查理斯敦是她所见过最大的都市,但纽约一点也不像查理斯敦。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不得不承认有些景观确实不错,像是那些美丽的教堂、气派的饭店和美轮美奂的豪宅。但内心的苦涩使得她无法尽情欣赏周遭的一切。不像残破的南方,纽约似乎丝毫不被战火波及。若真的有上帝,这实在太不公平了。

她专注于看着卖艺的手风琴者,没有注意到路,一头撞上了一名行色匆匆的路人。“看路,男孩!”

“你才该看路!”她喊了回去。“还有,我不是男孩!”但该名男子已转过路角。

所有的人都瞎了眼吗?自从她离开查理斯敦后,每个人都将她误认为男孩。她一点也不喜欢,但这样或许最好。独自流浪的男孩不像女孩那么显眼。家乡的人绝不会将她误认,当然,他们从小就认识她,知道她一向不爱女孩家那一套。

但一切都变了,南卡罗莱纳、洛特福、“日升之光”和她自己。老先生认为她还是个孩子,但她不是。她已经满十八岁,是个女人了。她的身体不肯让她遗忘,她的心却拒绝接受。她的年龄和性别只是种无可奈何的偶然!

她瞥见前方站着一名警察,立刻混入一群工人当中。尽管刚刚吃过苹果派,她依旧饿得要命──而且疲惫。她好想回到“日升之光”,爬上果园里的桃子树,或是钓鱼,和莎妮窝在厨房里聊天。她手伸到口袋里,握着写有地址的小纸条,尽管它早已铭刻在心里。

在她找到过夜的地方之前,她必须先去看看那栋屋子。或许她甚至可以瞥见那名威胁到她所拥有一切的男人。她打算完成所有南军士兵都无法办到的事──用她包裹里的手枪,杀掉北军的战争英雄白肯恩。

白肯恩是个英俊得十分危险的男人,有着金褐色的发、高挺的鼻梁,深灰的眸子为他的脸庞增添了股放肆、危险的气质──但他也无聊到了极点。虽然南蕊娜美丽又性感,他已后悔这次的晚餐邀约。他一点也没有心情听她的闲聊。他知道她早已情欲勃发,却仍好整以暇地啜着白兰地;因为一向是女人来配合他,不是他去迎合女人。

前任屋主的酒窖收藏着好酒。肯恩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和一副好牌,在赌桌上赢到了这栋屋子──包括它的藏酒。他打开前任屋主留下的雪茄盒,取出雪茄点燃。再过几小时,他就会前往纽约最高贵的俱乐部玩牌,但在这之前,他打算好好享受蕊娜的芳泽。

他往后靠着椅背,瞧见蕊娜正盯着他右手掌背的伤疤。那是他在战争中得到的众多伤疤之一,而它似乎令蕊娜更加兴奋。

“你根本没有听进半句我说的话,小白。”蕊娜噘起红唇抱怨。

肯恩笑了。他知道女性认为他英俊,但他对自己的相貌毫不在意。那不过是由他意志软弱的父亲、和人尽可夫的荡妇母亲继承而来的皮相而已。

从十四岁起,女人就开始对他有兴趣,他也喜欢享受她们的芳泽。但经过十几年后,他已有些厌倦了。“我当然听到了。你一直在告诉我各种我该为你父亲工作的理由。”

“他非常有影响力。”

“我已经有工作了。”

“说真的,小白,那根本不算是工作,那只是社交活动。”

他直视着她。“对我而言,它不是社交活动,赌博是我维生的方式。”

“但──”

“你想上楼吗?或者你宁可我现在送你回家?我不希望让你在外面耽搁太久。”

她立刻站起来,数分钟之后已躺在他的床上。她的双峰饱满成熟,他却无法明白为什么它们在他的掌握中一点也没有更美好的感觉。

“弄痛我,”她低语。“一点点就好。”

他讥诮地扬起唇。“谨遵女士所嘱。”

稍后他送走了女士,漫步在他用一对国王赢来的大宅里──它总令他联想起从小长大的费城大屋。

他十岁那一年,母亲跟人跑了,丢下他负债累累的父亲和一栋颓败的大宅。他的父亲在三年后去世,附近的女士将他送进孤儿院,他当晚便逃走了。他的心里并没有特定的目标,只有个方向──往西走。

往后的十年,他由一个城镇飘泊过另一个城镇,当过牛仔、筑过铁路,也淘过沙金。西部亟需受过教育的男人,但他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识字。女性们爱上这名有着冷灰色眸子,和凿削般面容的英俊男孩,但没有人能够融化他内心的寒冰。肯恩缺乏那种从小被关爱长大的孩子的温柔感情,而他也不在乎。

内战爆发后,他在睽违十二年后,再度跨过密西西比河,加入北军──并非出于对北方的忠诚,而是因为他爱好自由,无法忍受奴隶制度。他加入格南特将军的军队,并在攻下福特堡一役中立下军功,受到拔擢。军队推进到西罗时,他已成为将军的左右手──也曾两度差点送命,其中一次是在他带头攻过传教士山时。

报纸开始大书特书“传教士山的英雄”,赞扬他的英勇和爱国主义。肯恩屡次攻破敌军的防线,最后格南特甚至道:“我宁可失去右臂,也不要失去白肯恩。”

但格南特和报纸都不知道肯恩一直刻意追逐危险。就像性交一样,危险让他自觉得活着及完整。或者那正是他以玩牌为生的原因。他可以在一手牌里赌上所有。

只不过连牌局也逐渐失去它的刺激性。牌局、昂贵的俱乐部和女人这些似乎都开始褪色了。他知道自己有所欠缺,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凯琳被不熟悉的男性语音唤醒。清新的干草贴着她的面颊,有那么一刻,她以为自己又回到了“日升之光”的谷仓。但她随即想起它已经被烧掉了。

“你先去睡吧,曼克。你一定累了。”醇厚的男音由马厩的另一面墙传来,没有丝毫家乡的腔调。

她眨了眨眼,想起了一下。老天,她在白肯恩的马厩里睡着了!

她在黑暗中支肘起身。码头的那位女士指的路根本是错的,害她绕了许多冤枉路,到达这里时天都黑了。她先是躲在对街的树后观察这栋宅邸,但一直没看到有人进出。最后她干脆绕到屋后的马厩,爬上墙头。马厩的窗子正好开着,她就不客气地溜进来。不幸地,她似乎太累,在无人的马厩里守候一会儿,她竟然就睡着了。

“明天你要骑‘沙特’吗?”另一个声音回答,带着熟悉的南方腔调,而且是农场奴隶的黑人腔调。

“或许。为什么问?”

“它的脚伤似乎愈合得不好,或许再给它休息个几天吧。”

“好吧,我明天会看看它。晚安,曼克。”

“晚安,中校。”

中校?凯琳的心狂跳。深醇男音的主人是白肯恩!她悄悄爬到马厩窗边,却只来得及瞥见他走进灯火通明的宅邸里的背影。太迟了!她错失了看到他的脸庞的机会,白白浪费了一整天!

她感到喉间一阵熟悉的紧窒。她真的是搞砸了一切!才到纽约的第一天,她就几乎被逮到了。她用力吞咽,强自鼓舞起精神。哭泣是没有用的。她的首要之务是离开这里,找个地方过夜。明天她会从较安全的远处监视这栋屋子。

她拿起包裹,走到门边,仔细聆听。白肯恩已经回屋子去,但那个叫曼克的男人呢?她小心地推开门。

宅邸的灯光照亮了马厩前方的小空地。她迟疑了一下,知道自己必须由原路爬墙出去。凯琳深吸口气,准备快步冲过小空地。

她一出到马厩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空气中飘浮着淡淡的雪茄味。她的心脏狂跳,但她不敢停留,加速冲到墙边,抓住藤蔓往上爬。然而就在她快抵达墙顶时,她感觉到裤带被人用力一扯,整个人由墙上重重摔落,包裹也脱手飞出。她腹部朝下着地,同时背部被人用靴子踩住。

“哇!瞧,我们逮到了什么?”慵懒、嘲弄的语音自她的上方发出,明显地属于靴子的主人。

这一摔令凯琳岔了气,但她仍然认出了那醇厚的男音。踩着她的男人正是她不共戴天的仇敌白肯恩。

怒火令她的眼前看出去是一片迷雾。她试图要爬起来,靴子的主人却不肯移开脚。

“挪走你天杀的脚,你这个婊子养的!”

“我不认为。”他气定神闲的回答更加激怒了她。

“放开我!立刻!”

“你这个小偷的脾气还真大。”

“小偷!”她愤怒地以拳捶地。“我这辈子从不曾偷过任何东西!”

“那么你在我的马厩里做什么?”

她被问住了。凯琳绞尽脑汁,寻找借口。“我──我来这里找……找马厩的工作。我没有看到人,就自己进来等。我一定是后来睡着了。”

他依旧没有挪动尊足。

“当──当我醒来后,天已经黑了。我听到声音,害怕有人会看到我,以为我试图伤害马匹。”

“我认为找工作的人应该会懂得敲后门进来。”

凯琳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很害羞。”她道。

他柔声轻笑,缓缓收回脚。“我现在让你起来,但如果你妄图逃走,你一定会后悔的,小伙子。”

“我不是小──”她及时顿住。“我不会逃走,”她改口道,连忙站了起来。“我没有做错事。”

“那可得等着瞧了,不是吗?”

月亮由乌云后方露脸,清楚照出他的身形,令她倒抽了口气。

他绝对是她所见过最英俊的男人了──高大、宽肩、窄臀。通常她不会注意到这种事,但那份危险、颓废的风采太过抢眼了。他悠闲地站立,嘴里叼着雪茄。

“你的包裹里都装了些什么?”他比着掉在墙边的长包裹。

“没有你的东西!”

“打开来看看。”

凯琳很想反抗,但也知道没有用。她走过去捡起包裹,打开给他看。“一套换洗的衣服、爱默生的‘论文集’,还有我父亲生前用的手枪。”她没有提到夹在书里的火车票。“没有你的东西在里面。”

“像你这样的男孩带着爱默生的‘论文集’做什么?”

“我是他的信徒。”

他的唇角轻扯。“你有钱吗?”

她重新绑好包裹。“我当然有。你认为我会愚蠢得身无分文地来到个陌生的城市吗?”

“多少钱?”

“十元。”她挑衅地道。

“那无法让你在纽约过太久。”

如果他知道她事实上只有三元二十八分,他就会更挑剔了。“我说过我在找工作。”

“你是说过。”

如果他没有这么高大就好了。她痛恨自己又后退了一步。“我该走了。”

“你知道入侵私人产业是违法的,或许我该将你交给警方。”

凯琳不喜欢被逼到角落。她抬起下颚。“随便你,我没有做错事。”

他双臂抱胸。“你是从哪里来的,小伙子?”

“密西根。”

他爆出大笑,她立刻明白了自己的错误。“看来是被你逮到了,事实上我是来自阿拉巴马州,但战争刚结束,我不想大肆宣扬自己的出身。”

“那么你最好紧闭嘴巴,”他格格地轻笑。“你这么小带着枪好吗?”

“才不。我知道怎么用它。”

“我敢说是。”他审视着她。“你为什么离开家?”

“找不到工作。”

“你的双亲呢?”

凯琳覆述了告诉过小贩的说法。他想了好一会儿,她也竭力不要退缩。

“我的马厩小厮上星期辞职了,你想为我工作吗?”

“为你?”她虚弱无力地道。

“没错。曼克是你的上司,他没有你的白皮肤,而如果那冒犯了你的南方骄傲,你最好现在就告诉我,以免浪费时间,”瞧她没有回答,他继续道:“你可以睡在马厩里,在厨房用三餐,薪水是每星期三元。”

她用靴跟踢着泥土,心念电转。今晚她学到了一件事──杀死白肯恩并不容易,特别是他已看到了她的脸。在他的马厩工作将可以让她有机会接近他……

“成交了!北佬,你雇到一个马厩小厮了!”

她的房间就在马厩的上方,闻起来是清新的马匹、皮革和尘土的味道。它有张小床、旧的摇椅、褪色的小地毯和洗脸盆。最重要的是,它拥有扇面对宅邸后方的窗子,方便她观察白肯恩的动静。

她一直等到白肯恩进屋后,才踢掉靴子上床。虽然下午在马厩打过盹,她仍然疲惫不堪,但她没有睡着,反而回想起往事。如果在她八岁那一年,她父亲没有到查理斯敦,并且再婚的话,她的生命又会变得怎样?

韦嘉瑞见到白萝丝的第一眼就被迷住了,即使这名金发美女比他年长。萝丝一开始就表明了她无法忍受孩子。嘉瑞带她回到“日升之光”后,她就以新婚夫妻需要隐私为借口,将八岁的凯琳打发到奴隶区附近的小屋去住。

从那之后,凯琳就被逐出自己的家园。如果她忘记自己的地位,重返宅邸被萝丝遇到,就会招来狠狠的一巴掌。凯琳唯一能够逗留的地方是厨房,因为萝丝从来不去那里。连凯琳零星受的教育都是在小屋里由邻居义务帮忙。

韦嘉瑞一向不是个慈爱的父亲,而他似乎也没注意到他的独生女受到的照顾连他的奴隶小孩都不如。他的心里、眼里只有他美丽性感的妻子。

邻居对他的行径深不以为然。那个孩子快变成野人了!韦嘉瑞怎么会放任他的女儿变成这副样子!

韦萝丝从不加入当地的社交圈,也毫不在意他们暗示凯琳需要家庭教师、或是合适的女性穿著。最后那些太太主动带来了她们女儿不穿的旧衣服,并试图教导凯琳女性合适的礼仪。但凯琳不甩她们那一套,径自将旧洋装换成男孩的长裤和衬衫。到了十岁时,她已擅长打猎、骑马,骂起脏话流利无比,甚至学会了抽雪茄。

偶尔在寂寞袭来的夜里,她会提醒自己这样的生活让她享有了一般女子所没有的自由,特别是对喜好冒险的她。她可以随心所欲地爬树、骑马、打猎。她会在她的继母起床之前溜进图书室,搬一堆书回小屋看,没有人会管她该读或不该读什么书。当她不小心受伤时,她就到厨房找莎妮包扎伤口。

但战争改变了一切。在她十四岁生日前一个月,内战爆发了。韦嘉瑞将农场交给萝丝,加入了南军。然而萝丝从不在十一点以前起床,而且痛恨走到屋外,“日升之光”缺乏管理,日益颓败。凯琳曾试图代替父亲,但战争已终结了南方的棉花市场,而且她年纪太小,根本无法撑起农场的重担。

奴隶陆续逃走。韦嘉瑞在西罗战死,在遗嘱里将“日升之光”留给萝丝,令凯琳痛心不已。虽然她的祖母在数年前留给了她一大笔信托基金,但那对她根本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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