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5章 只要对方是他,什么都可以  洛澜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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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是那种特别有才华的女人,抑或者说,她是那种在事业上能够帮到他的人,她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自卑。

可是,她设计不如云薇诺,长相也不如云薇诺,除了有一个偷来的winifred的英文名以外,她什么也没有。

她是害怕呀!

所以总是躲着陆远风,因为怕他发现自己不是他想要的那个人,所以,索性就完全不交集,可是昨晚上……

想到父亲为了巴结陆远风而做的一切,她也是醉了。

“大姐……”

云薇诺还要劝,姚乐珊却突然说了一句:“其实,我们昨晚上吵架了。”

她不是故意要跟陆远风吵架的,事实上,他们结婚五年,这是第一次红脸。

因为他死活不肯帮她找云薇诺,不但自己不肯帮,还不许她找来,姚乐珊原本就心情不好,被他这么一阻止也就彻底爆发了,硬是缠着他闹了大半夜。

直到后来……

光是想想就红了脸,担心被看出来自己的别扭,她马上又忿忿不平道:“我要把你接回来,他不许,还说大少会有分寸,让我放一百个心。我怎么能放心呢?宋大少人再好也是个男人,万一他……”

话到这里,姚乐珊停了一下,然后又红着脸道:“总之,男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都坏的很。”

听出大姐的意思,云薇诺笑了一下,然后说:“他不会动我的,你就放心吧!”

“你这信心也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他可是个男人,血气方刚的男人,你又长得青葱水嫩的,就连……”又是说到一半强停了下来,姚乐珊含糊地开口:“总之,好多男人都会喜欢你这一类的。”

“他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

云薇诺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他……是我亲姐姐的前男友。”

“啊?”

姚乐珊叫了一声,整个人都呆住了。

云薇诺有个亲姐姐叫凌茉的事情姚乐珊是知道的,因为她和凌茉的年纪差不多大小,当年还在同一所中学读过书。

后来也听说过她找了一个很优秀的男朋友,不过,不说是个年轻的大学教授么?

怎么又变成宋大少了?

“到底怎么回事?我明明记得你姐姐的男朋友不是什么有钱人吧?”

“听说,宋家的继承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年轻的时候到基层工作,历练,体验一下普通人拼博奋斗的经历,然后再回归到家族企业。”说着,云薇诺努了努嘴:“他选的起点比较高罢了,一开始就是大学教授……”

“你是说他假装是穷人,然后和你姐姐交往?”

毕竟都生在豪门,这种事情也不是不能理解,只是,做为女人,姚乐珊是不太接受这种隐瞒的。

毕竟,这种行为给大多女人的感觉就是担心别人是冲着他的钱去的,可是,在女人们的世界里,爱情就是全部就是全世界,当你坚信的一切都是假的,当你最爱的人因为某些现实的问题故意欺骗你,再深的感情也会受影响。

所以,就凭这一点,姚乐珊对宋天烨的感觉便又差了一些……

臭男人,有钱了不起啊?

“总之,是他没有错,当年的宋教授,现在的宋大少。”

“那就更不能让你留在他这儿了。”说到这里,姚乐珊突然站了起来:“你姐姐都那样了,他不可能对你好的呀!”

也不对姚乐珊着急,很多人都知道,凌家那个如花似玉的二小姐是四年前出‘车祸’才香消玉殒的,但外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因为凌茉的死,其实还有另一个不为外人所道的原因。说起来又是父亲姚家忠干出来的好事,只是,他这几十年的混帐事加起来,也抵不过这一桩的荒唐。

四年前,凌正枫的父亲凌时初炒股玩扛杆,最后几乎就是倾家荡产,连sic的那些股份都差点保不住。

后来没办法,凌时初就动起了还只有刚刚成年的云薇诺的主意,跟已经病入膏荒的母亲提议,让云薇诺做续弦,嫁给姚家忠做小老婆。

母亲自然不肯,凌时初便又找姚家忠,提议让云薇诺‘偿还’所谓的养育之恩,代替姚夫人为姚家生个儿子做继承人,以换取姚氏对sic的支持。

姚家忠也算是家财万贯,可独独只有两个女儿,这对他来说也无不遗憾,是以,当凌时初向他提出了这件事时,他真的心动了。

可云薇诺毕竟是姚家忠养在身边十几年当成‘女儿’的人,姚家忠再*也没*到那种地步。只是,生儿子这个事情倒是给他提了一个醒。

于是,他便无耻地接受了凌时初的提议,只是要求把不招他喜欢的云薇诺换成温柔可爱的姐姐凌茉,这样,他才愿意全力资助sic度过难关。

凌茉是凌时初看着长大的,又乖巧可人,他原本还有些不舍得,可为了钱,他还是恬不知耻地答应了那样的条件。

知道这件事后,凌茉自然不肯,还说自己已经有了男朋友。凌时初便找人模仿了凌茉的笔迹,给当时还是‘穷小子’的宋天烨写了分手信。

据说,信中大意是嫌弃他穷没有钱,所以要分手后再找一个更有钱的男人之类的云云,不过,因为信中的用词极尽羞辱,以至于宋天烨大发雷霆。

于是凌茉便知道了代写分手信的真相,她利用云薇诺做掩护,偷偷逃出去找宋天烨解释,结果,两人却大吵了一架,最后还一起出了车祸……

虽然没有人清楚当时凌茉和宋天烨到底吵了什么,但很显然宋天烨却因此恨上了凌茉,以至于后来凌茉的葬礼上他也没有出现。

事情过去多年,按理说大家的心情都应该平复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姚乐珊就是有一种宋天烨此举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感觉。

再加上凌茉和他当年的那些破事儿,她也有理由相信,宋天烨绝对不会对云薇诺好。于是她坚持认为云薇诺绝对不能留下来,哪怕云薇荒原昨晚已经在这里过了*。

云薇诺也知道姚乐珊是为了自己好,可她对此却并不在意,只道:“不过是等价交换,没什么好不好的。”

一提这个,姚乐珊便明白了她的用意,可是,winifred再重要,姚乐珊也不愿意用牺牲云薇诺为借价来换取。

所以,她主动拉起了她那只未受伤的手:“薇诺,你那天说的胡话姐就当你没说话,以后不许再有这样的想法了,不值得的,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你用你自己去交换。”

“大姐,你说大姐夫明明有这样的实力,为什么就是不肯帮你把winifred‘买’下来。”

这个问题……

其实,还没嫁给陆远风之前,姚乐珊也这么天真地幻想过,所以,就算明知道和陆远风的婚姻只是商业联姻没有感情,可她还是嫁了。

一开始,她也想过要好好和他过日子的,可是,陆家那种百年大族,她才在那老宅里呆了几天,便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你死我活,争的不是钱,是命!

想到这里,姚乐珊表情凝重道:“你以为那么容易么?陆家那边简直就是一座现代的‘后宫’,陆远风确实是陆家的长子嫡孙,可陆家另几房头的人都虎视耽耽地看着,虽然他的能力与才干足以让他撑起一整个陆家,但未来远风集团能不能交到他手里还真挺难说。”

说到这里,姚乐珊又叹了一句:“老实说,他调这八千万救我的急恐怕回去都要被三堂会审,更何谈帮我买下winifred?倒也不是说他‘吃’不下,只是,就算吃下了winifred也只能跟着他姓陆,否则,那些人都不可能放过他。”

所以,结婚五年了,就算没有感情,她也没有怪过陆远风什么。

特别是这一次,她甚至一度不相信是陆远风出手替她保下了winifred,陆远风是个谦谦君子,说的话做的事件件都拿得出手。能嫁给她,也当得起那一句得夫如此夫复何求,可是,偏偏她是个贪心的女人,想要的更多。

以至于,越是期待便越是失望,越是失望便越是想离开。

如果真的有一天winifred能重回她手里,她想,她真的可能会跟陆远风离婚,放手让他去寻找自己真正的幸福,也放手让自己重新开始。

她不该在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身上浪费时间,同样的,他也不该在她这个没用的女人身上浪费时间。

只是,明明都想得这么透彻了,可她只要一想到要离开那个人,从此形同陌路,她竟觉得那么那么的难……

“大姐,你这不是都很明白的么?为什么还对姐夫不好?”

“我哪里对他不好了?”

说着,姚乐珊似是又记起了什么,马上又不满地撅起了嘴:“不是在说宋大少么?怎么又扯到陆远风身上了?”

“不是一样的么?”

云薇诺淡淡地笑,也直言道:“大姐夫有钱却不容易拿出来,那么宋天烨的钱就容易拿出来了么?就当他好拿好了,一个亿呢!总得给他一个够大理由吧?”

“救命之恩还不够大么?”

如果,她真的救了他的命的话,那是够大了,可惜她很清楚,那天就算自己没有扑上去,那个人也伤不到他。

突然就低落了,云薇诺的声音很低,很轻,很压抑:“总之,我会在这里住够三个月,直到他彻底离开z市……”

“我不答应。”

姚乐珊又站了起来,可云薇诺却懒懒不动,只用认命的语气道:“大姐,没用的,谁能斗得过宋天烨?”

姚乐珊:“……”

谁能斗得过?

除非几大豪门联手,那还有机会压制住那个嚣张的男人。可京市宋家那样的势力,军商政的关系盘根错结,得罪宋家?

开玩笑,谁会那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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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乐珊劝不动云薇诺,索性自己就赖着不走了。

原本她回国就是为了处理winifred的丑闻,现在既然有人代劳,她也乐得清闲。而且,既然被父亲盯上了,她就算想回姚家也会被父亲重新送回酒店。

与其和陆远风那厮住一起,她还不如留在这里陪着云薇诺,且不说她是真的心担宋天烨对欺负她,就算不担心这个,她也担心她的伤势。明明就是要住院一周的,那个可恶的男人,竟然直接把人给接回家里……

最好云薇诺不要有事,有事她可跟他没完。

只是,宋天烨的家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女人喜欢的东西,百无聊奈之下她只好拉着云薇诺看电视,可看着看着,她塞在嘴里的薯片都因激动而颤了起来。

女人么,看电视可不就是喜欢看八卦。

结果,随手调了一个台,刚转过去里面就冒出来一男一女两个大头,那女的笑意盈盈地亲了那男的一口,而那个男的……

“等等,那个……那个不是宋大少么?”

云薇诺原本没什么心情看电视,可听大姐这么一叫,她也抬起了头,只是,看了一眼心便沉到了谷底。

“喔!是他。”良久,她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淡淡的一声回复,是想告诉大姐自己对此并不关心。可心痛的感觉在漫延,她知道自己吃醋了,甚至还什么都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就吃醋了。

不该这样的,不该的……

可是,心痛的感觉那样明显,她怎么还能假装自己没有事?

“可他身边那女的怎么回事儿?”

“可能是他女朋友吧!”她这样猜测着,其实心里早已酸起了泡。

宋天烨在哪里都是焦点,就算是吃个饭也能碰到不少认识他的人,所以他自从来到z市,也经常见报上电视,可每次他身边除了林思暮以外都是男人。

也正因为如此,宋天烨喜欢男人的流言也不径而走,可这一次,陪在他身边的却是个看上去漂亮能干的女人,而且,林思暮似乎也不在。

什么情况下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会支开另外的女人?

云薇诺不愿多想,可怎么都觉得他们关系不简单,特别是,那个女人看着他笑的样子,那种眼神她太熟悉,是那种明目张胆的欣赏。

有多少女人这么看过宋天烨她是不知道,可有多少女人能得宋天烨一笑,却是一个巴掌也数得出来。而电视里的那个女人,恰好是那数得出来的那几个之一。

没错,他在对她笑,而且,笑得很自然很开心的样子。

如果不是女朋友,他怎么可能那样笑?

一听这个女朋友,姚乐珊拧了眉头,不爽道:“那你算什么?”

“大姐,一个亿是那么好‘赚’的么?”

姚乐珊:“……”

“他和他的生活,我不会干涉,只要他肯按承诺替我收回winifre就好,其它的,我不介意。”反正,她就算介意他也不会在意,她又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况且,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成为他心目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只是希望,当他无意中想起她这种人的时候,不要是嫌弃……

如此就好,真的,如此就好……

可为什么心里还是酸得起了泡?难道,就因为他从来不曾对自己那样笑?

那个女人,真的是他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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