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章 希望的能量  云天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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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做的最过份的是一家影响力比较大的媒体,也就是江城晚报的死对头北江晨报,直接跟江城晚报所报道的正面消息打起了擂台,不仅将昨日法制报里的那篇文章断章取义给方杰扣下了一个“不人道”的〖道〗德罪名,还扣下了防卫过当的法律罪名。

甚至还以《使三人致残——是正当防卫吗?》、《人道还是非人道?》、《披着见义勇为外衣的非法行为》……等等一系列文章对方杰进行了批判,甚至还对那三名歹徒及其家人进行了采访。

采访的内容很有意思,大致是三名歹徒对自己持刀抢劫的事情供认不讳并认罪悔过,但对方杰将他们致残的行为,特别是那名成了太监的歹徒对此表示极为痛苦、愤怒甚至绝望,总之是配合着该报记者唱了一出有图有真相的苦肉计。

然后其家人在表示悔过和愤怒之后,扬言要请律师状告方杰,要方杰对其非人道行为和过激手段付出应有的赔偿,追究其民事责任,甚至其中一位家人直接厚颜无耻地表示,方杰中了五百万大奖,不缺钱,完全有能力支付赔偿款和生活补助,总之字面上的意思是恳求有条件的方杰进行施舍,但更深层次的含义谁都明白——你中了五百万大奖,不从你身上咬块肉下来绝不罢休!

不用说,北江晨报因为这一系列吸引眼球的新闻文章大卖特卖,一个上午就卖脱销了,整个江城乃至全北江省的民众也都参与了相关事件的讨论中,而网上的讨论显得最为激烈,火药味十足。

绝大部分民众都认为北江晨报的报道有失偏颇,有颠倒是非煽风点火的嫌疑,对方杰的行为和造成的后果仍然拍手称快表示坚决支持,而少数同情心泛滥的民众以及那些怀着唯恐天下不乱想满足自己存在感的人,则表示一方面他们也痛恨歹徒的违法行为,但另一方面却也觉得方杰的行为过激,应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而持这种观点的人,大多以三条理由为凭。

首先是刚中了五百万大奖的方杰有钱,赔偿一点钱出去对其行为买单,实际也不会对其经济状况造成太大的影响,因此赔偿对双方来说,都能有个满意的结果,这才符合和谐社会所倡导的理念。

其次,方杰的行为确实过激,已经构成防卫过当罪,毕竟一次性导致三人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性质太过严重和恶劣,实在是非人道了一点,无论是从法理还是情理上讲,本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至少要赔偿其医疗费用。

最后一个理由有点无厘头,说方杰既然要把奖金拿来做慈善,就不应该区别对待,三名歹徒犯了罪,有国家法律制裁,但其家人是无辜的,理应得到援助,还有那位当了太监的残废,人家都被你打得断子绝孙了,也没要你承担刑事责任,但赔点钱安慰一下对方受伤的心灵也是应该的吧?

总之,各种各样的人,怀着各种各样的目的,然后以各种各样的〖言〗论和态度参与了方杰见义勇为导致三人致残的这件事来,一开始只是有一小撮人持反对观点,但渐渐的,正反两方形成了势均力敌的局面。

正方力挺方杰,认为反方的三点理由不足为凭,其理由很可笑——敢情见义勇为了之后,还得倒贴钱进去?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这不是凉了大家的心么?这与社会所倡导的〖道〗德观、价值观完全是背道而驰,如果方杰这次承担了责任,对他倒是真没太大的影响,但对整个社会将产生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

至于什么防卫过当,那还另外两说,因为方杰所防卫的是三名已经有持刀抢劫犯罪事实的歹徒,属于特殊防卫过当,而特殊防卫过当是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这也是经常看到银行门口、汽车站帖着“遇到犯罪分子可当场击毙”横幅的法律依据,所以事实上,即便从法理角度考虑,方杰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慈善基金的善款运用,按照正方的话说就是根本不需要你们反方操心,世上苦难者众多,慈善基金就算要拨款救助,也还轮不到那些歹徒,至于其家人,能教育出这样的作奸犯科之辈估计也不是什么好鸟,同样不值得援助。

不过反方也有话说,认为方杰搞所谓的慈善基金只是作秀,毕竟时间都过去1、2天了,也没见到相关的后续报道,也正是因为如此,不少正方的民众加入到了反方,当然,这些后来加入者除了怀疑之外,其实也是想通过这种方式逼宫,期望方杰真的能拿出实际行动把基金会搞起来。

面对这一片赞誉声、质疑声甚至煽风点火搬弄是非的声音,方杰保持了一贯淡定,仍然呆在家中闭关打坐,毕竟眼下的这一切同样在他的预料之中,在他看来,这种负面情绪发泄一下也好,也算是给他的基金会进一步打广告了,待他出关之日,便是风起云涌之时,到时候各方面都会有个完满的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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